北京波影士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致力于保护版权所有者的权利,我们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要将视频从本公司视频网站删除,请(通过传真或邮递信件)提供书面材料,阐明下述各项内容。请注意,根据该条例,如果您实质上谎称拥有自己事实上并不拥有的视频,可能需要对涉嫌侵权人的损失(包括费用及律师费)负责。因此,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是否有权申请从本公司视频网站删除视频,建议您先咨询律师。
为便于我们快速处理您的申请,请采用以下格式(包括节号):
投诉方应当提供包含下列文件:
1、完整填写的申请书
2、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
3、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公司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4、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以及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5、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6、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们会请阁下提供相应信息,且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附件
1、
申请书(个人适用)
2、
申请书(法人单位适用)
备注:请按表格内容进行填写,带有‘*’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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